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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2名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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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 16:45:49


为确保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请示北流市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非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协管员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工作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5.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及传染病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户籍地或居住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填写《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公开补充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二楼秘书股(地址:北流市永安西路1号),电话:0775-6225485。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于查验后返还,证明收原件):

(1)《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正面标准彩色证件照片2张;

(6)退役军人还须提交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8)曾在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非在职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入围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由北流发展和改革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

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5.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北流市发改局公益性岗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北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累计时间长短、学历高低(同等学历下普通高校优先)先后次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3.考核。考核由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和提交证明材料等政审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6225485(市发展和改革局秘书股)

七、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北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beiliu.gov.cn/xxgk/zfxxgk/xxgkmlsxx/klzp/t16367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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